欢迎您来到深圳市水泥及制品协会官方网站
登录会员注册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
深圳市交警局召开道路交通运输行业及相关企业交通安全约谈会
发布时间:2016.12.27 阅读:221


2016年12月26日,深圳市交警局在福田大队召开道路交通运输行业及相关企业交通安全约谈会,协会派员应邀参加。此次会议目的在于加强我市道路运输行业监管,降压道路交通事故,且对我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违法数量较多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


会议首先播放了2016年度道路运输行业事故警示视频,其惨痛的真实案例发人深省,不禁感叹生命的脆弱,安全的重要。随后,由交通处通报今年以来我市道路交通运输行业事故、交通违法情况,并请企业代表作发言。


会议第三项是由指挥处通报关于追究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性意见,具体提出以下几点:


一、追究交通肇事罪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机动车承包人指示、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二、追究重大责任事故罪

对企业实际控制人、管理人员等企业负责人违反有关安全规定,导致他人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之人伤亡的,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处罚。


三、禁止隐患车辆上道路行驶

依据规定,对六个月内发生二次以上特大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专业运输单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消除安全隐患,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禁止上路。


四、纳入企业征信

根据规定,运输企业车辆平均违法率较高,公安机关交通管路部门定期同志征信机构录入企业信用征信系统。


五、对主要负责人罚款

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将按情况处负责人不同比例的罚款。


六、对生产经营单位罚款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除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同时也按照一般、重大、特别重大,分别处20万至50万、50万至100万、100万至500万、500万至2000万不等的罚款。


会议最后,由冯新毅副支队长进行总结发言。希望通过这次会议,各企业能切实落实好车辆安全管理工作,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协会秘书处



会议现场
















上一篇:协会2016年年会暨会员大会隆重召开
下一篇:协会应邀参加广州市预拌砂浆企业生产质量控制研讨会

版权所有:深圳市水泥及制品协会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702

电话:0755-83240190

邮箱:szssnjizpxh@sina.com

协会官方微信

粤ICP备18089132号技术支持:深圳市盈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