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深砼协〔2016〕040号
各会员企业:
为严厉打击城市工程运输车(我市俗称“泥头车”,“罐式车”)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工程运输车事故频发势头,近期相关执法部门将在全市开展集中整治城市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现通知如下:
1、对工程运输车不遵守交通信号、闯红灯、“冲禁令”、严重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无“两牌两证”、各类市容环境污染行为予以严查;
2、企业须开展隐患大排查,并逐车建档;对车辆及驾驶员年检情况、交通违法行为等问题作出及时处理;
3、根据市泥头车整治办《关于下一阶段对列入整治范围车辆开展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的意见》(深泥安管通〔2014〕33号)和市交警支队《关于规范泥头车交通安全管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深公交〔2015〕129号)文件要求,将搅拌车、槽罐车等列入我市重点车辆范畴;其具体车厢标准如下:搅拌车(三轴)罐体容积为9m3以下,槽罐车(六轴)罐体容积为40m3以下。
4、切勿使用严重超载的轻型、微型自卸货车以自卸低速货车(我市俗称“小金刚”)运输原材料,一经查实,将严厉查处。
特此通知
深圳市水泥及制品协会
2016年6月17日
(联系人:林建翔,联系电话:83340995、1382312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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