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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征求修改协会《章程》第三十六条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8.01.04 阅读:160


深砼协函〔2018〕1号


各会员单位:


近年来,我市预拌混凝土企业数量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水泥会员单位会费收入锐减,协会的会费收入逐年减少。此外,随着政府的简政放权,为承接部分政府职能,协会已在安全生产、档案号牌管理、绿色生产星级评价、技术服务等方面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现有的会费收入已无法满足正常开支需求。根据协会《章程》,经与部分副会长、理事、监理和会员单位沟通,上述单位均表示同意预拌混凝土企业的会费缴纳标准在现有基础上均提高人民币5000元,经研究,提议对《章程》第三十六条进行修改。


《章程》修改后,预拌混凝土企业副会长单位的会费缴纳标准将为人民币25000元/年、预拌混凝土企业理事和监事单位的会费缴纳标准将为人民币20000元/年、预拌混凝土企业会员单位(含分站点)的会费缴纳标准将为人民币15000元/年。


现公开征求所有会员单位意见,请于2018年2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须加盖单位公章)将意见反馈至协会。2018年3月开始征收的2018年度预拌混凝土企业会员(含副会长、理事、监事单位)会费,将根据协会《章程》和反馈结果进行缴纳。联系人及电话:梁伟13715115909,黄雅雪15013659876。


此函。

 

附件:关于征求修改协会《章程》第三十六条的意见反馈表

 

 

深圳市水泥及制品协会

2018年1月4日



附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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