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深圳市水泥及制品协会官方网站
登录会员注册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1 阅读:374


各区(新区)住建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建水务局,前海管理局规建处,局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1月23日,全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1月24日,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发布通告,就疫情防控提出相关措施要求。1月26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传达中央、省有关精神,再动员、再部署各项防控工作。根据省、市有关部署,现就我市住建系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紧急动员,全力落实疫情防控系列措施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要政治任务,强化底线思维,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省、市疫情防控相关措施落实到位。要组织最强工作力量、采取最有力举措、执行最严格要求,坚决遏制疫情在本系统萌发。要广泛发动全系统全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全民动员,群策群力,汇集起群防群治的强大力量,坚决打赢这场硬仗。


二、联防联控,全面筑牢疫情防控保障防线


住建行业具有涉及面广、产业链条长、流动人员多、人员密集等特点,深圳作为移民城市,春节后将迎来外来务工人员返程高峰。各部门各单位要对节后防控形势有清醒预判,结合行业特点,按照“外防输入、内防传播”的要求,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联防联控,把疫情防控措施落细落小落具体。


一是做好在建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全市所有在建工程延期复工,具体复工时间我局将根据疫情变化及有关部署另行通知,停工期间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工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1月24日印发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紧急通知》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在每个施工现场设置体温测试点,每天进行健康排查并建档记录,同时应按要求建立工地人员名册清单,包括姓名、籍贯、健康情况等信息,报监督机构备案;要为每一名从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医用口罩,加强工地生活区等从业人员聚集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对未佩戴口罩的,不得允许其进入食堂等公共场所,不得允许其参加有关活动;严格执行实名制管理,引导从业人员尽量不要外出,不开展聚集性活动。督促施工单位密切关注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对发现体温异常或有干咳、全身乏力等症状的,及时督促就医诊治,报告卫生部门,按照卫生部门有关要求处置,并配合辖区政府和卫生部门做好病毒消杀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各区(新区、合作区)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要把在建工地疾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节后复工检查范畴,督促指导有关单位落实防控措施;同时应及时汇总各工地人员信息报我局质安处,信息要求和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二是做好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物业管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环境消杀,做好从业人员防护,协助社区做好联防联控,加强宣传引导,并做好外来车辆、人员登记,特别是做好湖北来深车辆、人员登记工作。市住房保障署要督促物业服务单位(管理处)做好代管公租房小区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做好住建各行业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租赁、中介、估价等)、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燃气业、物业服务业等住建行业相关企业,要按照省、市有关部署要求,认真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加强办公场所消杀,停止聚集性活动,配备体温测量仪、医用口罩等,做好从业人员安全防护,并提醒本企业湖北省抵(返)深人员,在所住社区工作站或酒店做好信息登记,接受社区工作站管理,早晚测量体温,7天内自我隔离观察,避免外出。一有疫情,及时报告。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发动各行业协会做好本行业企业的宣传引导工作。


三、担当作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组织领导


市住房和建设局已经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张学凡同志任组长,所有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明确责任、强化考核。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疫情防控作为衡量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考场。要及时掌握形势动态,科学研判分析,有效应对疫情。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责任担当,克服麻痹思想,靠前指挥、以上率下,亲自动员、亲自部署,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到人。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要主动对接上级有关疫情防部署,及时落实防控措施,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防控工作。要强化“一盘棋”思想,对于涉及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的防控工作,该提醒的提醒,该协调的协调,该督促的督促,绝不推诿扯皮。


二是加强信息报送。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疫情防控信息报送要求,及时报送信息。各处室、事业单位每日24时前将当天信息报局办公室汇总。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通过本部门本单位新媒体,及时转发官方渠道发布的相关疫情防控最新信息、通知要求、防控知识等,把信息传播到每一个角落、每一个公众。要强化权威发声,不信谣、不传谣,不转发未经核实的消息。


四是做好安全防护。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省、市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接访、办事窗口、办公等公共区域的疫情防范,保障人民群众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督促做好本部门本单位湖北省抵(返)深人员的社区登记、自我隔离等工作。各处室、事业单位要及时将本部门近期湖北省抵(返)深人员信息反馈局办公室汇总。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1月25日


上一篇:市安委办关于做好节后复产复工时期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下一篇:关于协会秘书长的任命通知

版权所有:深圳市水泥及制品协会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702

电话:0755-83240190

邮箱:szssnjizpxh@sina.com

协会官方微信

粤ICP备18089132号技术支持:深圳市盈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